020-81068720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符合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符合条件的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以及港澳台考生也可报考

   3.2021年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本专科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

   4.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5.因未认真查阅专业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

(1)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上传本人户口簿电子版;

(3)上传本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港澳考生:

(1)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历证明电子版;

台湾省籍考生:

(1)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历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

(1)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上传本人户口簿电子版;

(3)上传本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4)上传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电子版;

(5)上传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参考2020年)

“四类人员”(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不参加“文化素质”考核,只参加“职业技能”考核

四、日程安排

五、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招生计划和专业

六、报考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院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会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招生院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人才培养、缴交学费及毕业证
    1.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2.文科类学费实收3500元/年,理工类学费实收3810元/年。书本资料费300元/年(按实收取)。
    3.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4.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5.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6.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院负责。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八、录取办法

    1.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将于10月26日-30日进行,按照操作流程,采取网上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本次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包括“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简称“1个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简称“1个试点”)两种形式。“1个计划”招生人数380人,“1个试点”招生人数305人。两个招生计划数合并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次扩招行动所招生的计划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四类人员(简称“四类人员”)招生计划数占总招生计划数的70%,非“四类人员”招生计划数占总招生计划数的30%。

    3.本次考试设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门考试,两门考试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4.“四类人员”免考“文化素质”课程。

    5.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职业技能”课程,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可免考该课程;未申请或经审核公示未通过的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课程考试。

    6.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学校经核实资格并公示无异议优先录取。

    7.除优先录取的免试考生外,学校按“四类人员”和“非四类人员”分别按如下规则录取:“四类人员”按“职业技能”课程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如经审核同意免考“职业技能”的,该课程按卷面成绩70分计算;“非四类人员”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门课程的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文化素质”卷面分*40%+“职业技能”卷面分*60%)录取,综合分数在不低于考试满分值的40%的情况下按由高到低的方式录取。

    8.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只招收试点合作企业员工报考或虽暂未入职但可在录取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与试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9.测试结束后,考生测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高职扩招咨询热线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0-81068720/020-81775932

教学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131号明珠家具广场三楼(蓝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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